▲南港「森之丘」將在15日二度標售。(擷取自Google街景圖)
台北市都發局近日即將公開標售南港區「森之丘」,而該戶位於7樓,本次為第2次標售,比起年初第1次標售,總價降了459萬元,目前開價4131萬元,而每坪單價約59.8萬元,金曲歌王蕭敬騰和藝人邵庭都曾是該社區住戶,而該社區近年來交易少,在2014年房市多頭時,最高價曾經達到一坪90.4萬元,業者指出,介於一般住宅及豪宅等級之間的大坪數、高總價產品因定位尷尬,周邊又新舊建物混雜,因此去化速度慢。
都發局指出,「森之丘」周邊環境生活機能佳,近玉成公園、南港運動中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成德國中小及附近商店形成生活圈,本次標售的7樓含1個坡道平面車位,總坪數為77.81坪,標售底價4,131萬餘元,扣掉車位後,每坪約59.8萬元,將在15日~29日進行第1次開標。
而都發局持有「森之丘」7樓2戶,其中1戶於去年3月標脫,當時標脫單價為59.8萬元,而今年再度將另1戶標售,年初標售底價達70.7萬元,無人投標收場,而此次再度標售,都發局指出,價格則比照去年標脫價格。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森之丘最高成交單價為90.4萬,因為有名人住戶蕭敬騰而打響名氣,不過近年大坪數、高總價物件去化速度慢,森之丘去年僅交易一筆,2018年4月同為7樓的戶數,單價以60.22萬成交,而2017年同樓層也出現過51萬的單價,雖然標售底價單價和目前市場行情相近,不過以自住買盤的購屋者而言,多半會等價格再降一點再出手。【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王先生來電詢問,他與妻子分別持有一間房子,聽朋友說地價稅自用只能申請一處,該如何選擇?
▲稅務短訊 夫妻各自擁有一間房子,如何申請地價稅自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稅法規定,夫妻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又夫妻分別以所有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應以共同擇定之戶籍所在地為準,未擇定時,應以申請當年度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最高者為準。 該處又表示,王先生稱自己設籍於自有房子,妻子與未成年小孩則設籍於妻子所有房子,該處委婉告知王先生選擇地價稅繳納較多之土地申請自用節稅較多,也告訴他如有直系尊親屬(父母或岳父母)可設籍另一間房子,就可以2處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國家會展中心「南港展覽館二館」終於在3月初正式啟用,結合南港展覽館一館及二館,兩館合計達5000個攤位、38間會議室,讓「信義—南港會展雙核心」正式成形。不過,前幾年南港房市題材大爆發,房價狂漲,但周邊建設逐步到位,房價卻下跌。
▲「南港展覽館二館」3月初正式落成啟用。(圖/翻攝南港展覽館網站)
南港展覽館二館興建完成後,南港展覽館一、二館將成為大型「國家會展中心」,將與南港經貿園區、未來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相互串連,並將與信義計畫區的世貿展覽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成為「會展雙核心」。此外,東區門戶計畫中,未來南港轉運站東側商三特、中信人壽及台灣人壽標下的台肥C3土地,都將有新的會展空間釋出。
不過,目前南港經貿園區周邊新大樓,房價卻未因建設利多止跌上揚,根據《好時價》曾彙整大台北捷運沿線2014年上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房價,在大樓產品的部分,南港展覽館站跌幅居冠,為34.2%,即便屬於雙捷運站,但房價仍往下修正。【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民眾來電詢問,他繼承父親之自用住宅用地,為何稅金會增加?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土地所有權人名義已變更,倘新土地所有權人需適用特別稅率核課地價稅,依稅法規定,仍應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繼續適用。
▲繼承土地 地價稅為何增加?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之條件,除地上房屋必須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外,尚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今年適逢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當年度才可享用優惠稅率。【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全台首創「火烤兩吃吃到飽」的可利亞餐廳,位在高雄左營大型的博愛分店,經營長達十三年要歇業了,不少老顧客紛紛前來關心,還有死忠顧客秀出可利亞的金卡,直說好可惜。還好收到這家三角窗金店面,還有兩家分店可以去打牙祭,不過原地點將會蓋新大樓,房仲說這裡屬高鐵生活圈,一坪地80萬起跳,生活機能好,老店只能黯然退場。
▲可利亞分店分布。(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門口貼上歇業公告,在高雄大中路與博愛路口,經營了13年的可利亞餐廳,已經在二月底畫上句點,看在老顧客眼裡好感傷。老顧客:「這很久了,好可惜喔,我剛就覺得怎麼會結束營業,以為是我看錯了,業者自己有在要求自己,所以對消費者來說比較有新鮮感、吃不膩啊。」
火鍋店工作人員:「有一個椒麻豬梅花,一個是咖哩雞柳條,還有一個是泡菜去骨雞腿排。」還有各式海鮮食材,親切的桌邊服務,不只有烤肉香,還有暖呼呼的火鍋,走中價位的火烤兩吃火鍋店,讓顧客回味的原因,就在寬敞的用餐環境,與新鮮食材,不過消費者也不用擔心。
▲位在高鐵生活圈,可利亞原址要新建大樓。(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接獲民眾詢問購買自用住宅所支付之貸款利息應如何申報列舉扣除?
▲綜合所得稅列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之條件為何?
該所說明,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所支付之貸款利息,如符合下列條件可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申報列舉扣除:
(1)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所有。 (2)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該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 (3)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 該所指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以每年實際支付該項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申報扣除,每年扣除金額上限為3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納稅義務人如果改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貸款償還原購屋時所貸款項,在原來貸款還沒有還清的額度內所支付的利息,是可以核實減除,但要檢附轉貸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或建物登記謄本及建物異動清單或建物索引等資料,以憑核認。 例如甲君原來購屋時向A銀行貸款,還有3,000,000元本金沒有還清,今年改向B銀行貸款3,500,000元來還清A銀行貸款,那麼甲君雖然貸款3,500,000元,但只能就原先剩下的3,000,000元貸款部分繳付的利息列報扣除。【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因繼承而移轉時,可免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稅款;但繼承人繼承土地後,於上述期間內再行移轉或改做其他用途時,仍應向繼承人追繳。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增稅5年內因繼承移轉免追繳原退稅款
稅捐機關說明:土地稅法第37條所稱「再行移轉」,係指土地所有權人與他人成立「債權契約」移轉重購之土地且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而言。 稅捐機關提醒:重購地於其列管期間若有出售、贈與等再移轉或出租、供營業用、遷出戶籍地等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之情形者,應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籲請民眾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台中捷運藍線起站為台中車站,業者預估未來轉乘站、重劃區以及平價區受惠最大。(資料照,鐵路改建工程局提供)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第2條捷運,捷運藍線綜合規劃作業已在3月評選出優勝廠商,議價決標後即可簽約,目標2年內完成綜合規劃作業,1年內完成基本設計,而藍線東起台中車站、西至台中港,業者指出,以區域房市而言,轉乘站以及重劃區前景最看好,此外平價區也可望受惠。
台中市第1條捷運綠線即將在2020年完工,為台中市邁向捷運城市的首要里程碑,而12日台中市交通局宣布,第2條捷運藍線綜合規劃作業已評選出廠商,預計2021年以前完成綜合規劃作業,全長26.2km,規劃西起台中港,行經沙鹿車站、弘光科技大學、靜宜大學、東海大學等學區及醫院,並沿著台灣大道經市政府至台中車站,未來會在文心路口和捷運綠線的G9站台中市政府站串聯,並和台中車站、沙鹿車站共站,打破東西交通瓶頸。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台中藍線經過沙鹿區、西屯區、西區、中區與東區,預期通車後從沙鹿車站到市中心可從將近1小時的通勤時間減少一半,半小時內就可抵達達市中心,因此和台鐵沙鹿站共站的站點周邊將受益良多,且沙鹿平均房價約每坪12~14萬,房價屬於自住、首購族可負擔範圍,故有期待的空間。
而轉乘站周邊的優勢也會提高,例如綠線、藍線交會的台中市政府站,該站本就位於中心地帶,人口聚集下將可活絡在地商業及生活機能,不過該站位於精華地段,平均房價每坪約22萬上下,對首購族來說房價負擔較重,不過周邊商用不動產仍具有潛力。
此外,捷運藍線的末端站為台中港,區域內的台中港特定區目前為建商兵家之地,單價落在13~15萬元,推估在比價效應下,可望急起直追,不過雖然目前三井OUTLET已經開幕,但捷運藍線在完成綜合規劃後仍需等待一段施工期,若是置產需求,等待期會較長。【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李先生今年年初贈與一筆土地給兒子,來電詢問兒子今年須繳納的地價稅金額。
▲移轉取得土地,記得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稅率分為一般用地稅率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並會累進課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是千分之二的單一稅率,兩者稅率計算出來的稅額差距不小。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地上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之受撫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以一處為限。 稅捐處特別提醒,只要土地所有權人一經變更,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就會恢復成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建議剛取得土地所有權的民眾,只要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一定要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適逢假日,延至9月23日)向稅捐處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節省稅負。【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民眾詢問,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親友經營之公司使用,為何仍須計算租賃收入?
▲個人以其所有之房屋無償借與親友經營公司使用,應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所謂「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自有房屋無償借與親友經營之公司使用,公司屬法人組織,為前揭規定所稱之他人,縱使確實未收取租金,仍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 該局提醒,如有將個人財產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仍須計算租賃收入並依法辦理申報,若未申報或申報金額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者,稽徵機關將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